傳載《作者:梁家麟(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博士,現任香港建道神學院副院長)》

基督教信仰並非解釋人間苦難問題的簡便答案。由於基督教相信獨一上帝而非二元神觀,沒有把撒但或任何邪惡力量,視為與上帝平起平坐、可以獨立於上帝之外,堪為罪惡源頭的充分解釋﹔也不相信人世間有某種非理性、人力無法轉移的宇宙力量(無論稱之為命運、業力抑或緣份),故在解說罪惡苦難時,往往較別的宗教更費勁而不是更簡易。基督徒在罪惡滔天、奸邪當道的世界,困擾肯定較非基督徒更嚴重,因為他不僅得同樣面對不義的客觀處境,無任何豁免權,更常因客觀處境而產生信仰危機:為何上帝容許此事發生﹖一神論不容許我們徹底為上帝撇清責任,沒有甚麼事是與祂全不相關的。基督徒出現苦罪問題,就是懷疑上帝的慈愛、公義、全能甚至存在的機會,遠較其他宗教徒為高。

就苦罪問題,歷代好些偉大心靈都努力為我們提供各種可能的答案,一方面要使苦難與上帝並存變得不致過分荒謬,另方面也為上帝做開脫責任的解說,這是所謂神義論。對從事理論探索的人,筆者總是無限欽仰,相信一切努力都不會徒然白費。但是,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這些答案大多只對並非在苦難的現實中、僅對苦難的理論問題感興趣的人有效,卻對那些真箇落在苦難處境中困苦無告的人無甚作用。理論只解決理論問題,一般原則只打發一般性情況,不能應答獨特的、實存性的受害人和他的困境。這不僅是基督教理論的限制,而是一切理論的限制。

請別誤會這裡筆者在推卸責任,為保持自己正義而跟不成功的護教行動割席,事後孔明地說苦罪問題無法解決。事實上,聖經特別是約伯記,很早已說明苦難的奧祕性,上帝從未向人啟示過苦難必須存在的充分理由,更不曾說有任何苦難的存在可以與上帝無關。始祖得負責任、每個人得負責任、撒但得負責任、這個不理想的世界得負責任…﹔又或者苦難是美善的襯托、苦難是人得享自由的代價、這個不完美的世界已是各種可能世界裡最好的一個…﹔以上統統不是有效的說詞,沒有離開約伯朋友的理論框架。

筆者相信,作為事實的苦難在本質上是無從解釋的。尤其提問者要求的不是事實性的動因(患肺癌的原因是因為抽菸),而是關乎意義的實存性原因(何以偏偏選中我﹖)。批評基督教對此問題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人,亦不見得會接納其他宗教與哲學的現成答案。因為提問者所反對的通常不僅是基督教的「上帝」(他根本不認識基督教的上帝),而是此「上帝」象徵所代表的公義、合理、價值和意義。他不僅是質疑「上帝」的存在,更是質疑人生意義和真善美等價值的合理性﹔他不僅是在理論上質疑「上帝」是否客觀存在,更是表達個人無法忍受在如此荒謬的人生中可以存在一個象徵正義和合理的「上帝」。提問者不是有一個問題,以致我們可以處理此問題,而是他整個人都在問題中。

筆者也相信,聖經之所以拒絕給予我們苦罪問題的簡易理由,乃是不欲我們視苦難和罪惡為合理的、可以充分解釋的,更不希望我們成為命定主義者,消極忍耐,不予反抗。對某件事物充分解釋,特別是添加一個神聖理由,總是在某個程度上將該事物變為合理的,為其存在賦予某種必然性。我們對苦罪必須的回應是抵制與克服,而不是解釋。苦罪的存在若是問題,此問題亦不能藉某說法而被解釋過去(explain away)。

要是人的自由與苦罪存在任何關係,那主要亦不是人的自由得對苦罪的存在負責,而是人的自由得對苦罪的解脫負責。人在多數情況下,都不能宣告他是束手無策的,他總得藉賴上帝賦予他的智慧、良知、意志和能力,外加上帝的恩典,成為不理想的現實的反對派,挑戰其主宰地位。正如保羅的豪語﹕「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

或說﹕苦罪的事實,無論如何動搖了人對上帝的存在和祂的作為的信心。我了解確實有人基於事實經驗或理論困惑,而反對基督教。抱歉我不能在理論上充分證明相信基督教較不相信為佳,但我誠懇地邀請這些真誠的拒教者面對他們所作的實存選擇。苦罪的存在已是一個不容討論的事實,它是一切討論的起點﹔我們如今有的選擇是﹕(一)承認這個事實的壓倒性與必然性,進而否定上帝的存在,否定一切美善價值與公義理想,做一個憤世嫉俗的犬儒、冷眼旁觀的虛無主義者,或隨流偷生的苟活者。(二)宣告上帝不存在,人不能妄想倚靠外力搭救,只能自力更生,自行搭建一套完全建造在人間基礎之上的價值。(三)宣稱在不義的現實之外尚有一個正義的理想,而此理想(信仰)乃建造在一個超越人間現實的基礎上,然後藉以反抗現實,認定真理至終得勝。筆者不會選擇第一個出路﹔而要我將信念的基礎建造在人之上,所需要的信心與冒險程度遠較我相信上帝為大(除純粹天災──即自然力量的轉化,如旱澇、地震、颱風等外,我甚難證明人間的不理想,主要是由虛渺的神明力量擺佈,而非人自己一手促成的,那我如何能相信問題製造者竟然便是答案本身﹖),所以我選擇第三個出路。

筆者必須強調,我無意把基督教的知識層面褫奪,將之變成純粹的實存經驗,只能訴諸直接領受而無法客觀證明(這是士萊馬赫式的護教模式)﹔但我必須確定提問者在問一個理論性而非實存性的問題,而不是把兩者混為一談。就是說,當我佈置各種冷冰冰的哲學神學的論據,為上帝與苦罪的並存的合理性與可能性答辯時,提問者不能拿個人特殊的或某些煽情的個案(如無辜兒童受苦),然後便感性地說「我不接受這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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