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雖然已經五年了,但我的職業病仍然經常發作,每每見到有人不守規矩、不守法的事情,我心裡的正義感就會充滿我的全身,腦子裡像亮起了「藍燈」一樣,很有衝動去指正或制止。例如在我家附近分別有一個“不淮 U Turn”和一個“不淮右轉”的路口,我就是經常發現有司機違反這兩個交通標誌,而且更有幾乎導致意外的場面,使我心裡感到不平。但最令我氣結的是,我不能親自去懲處違法者,因為我已經沒有這個權力。

數日前,我走進某便利店,見到有兩位男士在翻閱書報架上的雜誌;一個靠在牆上細味,另一個則正在撕開甚至幾乎撕破包裹雜誌的膠袋,要取出裡面的雜誌,這時我看不過眼,便出言批評:「嘩,要拆埋膠袋睇呀?」他出奇地冷靜,冷冷的回我一句:「睇完咪放翻落去囉!」我很自然地回應他:「你當呢度係圖書館?!」他竟然毫不在乎並嘴角帶笑地說:「你睇唔過眼我咩?去投訴我囉!」聽到他這句無恥的回話,我的「藍燈」亮起了⋯⋯我對他的不滿升級⋯⋯但最後我卻把自己的行動停住了。

便利店的書報架

▲便利店的書報架

其中一件讓我抱不平的事情,是有人在便利店內肆意將待售的雜誌當成免費的翻閱而不買,況且被弄皺的雜誌是很難賣出的,這跟在報攤所不容許的一樣,都是不道德的行為。雖然當時在情理和身型上我都佔上風,我大可以恃理繼續指責他,並且向店員投訴他,甚至在他若始終不停止他的不當行為時惡言相向來迫使他就范,來達到我要進一步懲治他的目的。但我知道,怒氣開始要試圖掌控我,試圖要將我對他不滿的心思變成行動,誓要討伐對方不可,似乎一場衝突將要發生。

但理性把我的行動攔住,不容許我給情緒牽着走,說出污穢的話,作出錯誤的行動或超出我權柄的事。首先,我最初的目的已經完成,就是指出對方的錯處,而且我的語氣也可能有差。雖然對方拒絕接受我的指正,更表現無賴,但這是他在選擇繼續自己的不義。況且,既然店員看在眼裡也不處理,我也無需太肉緊,甚至作出過火的行動把自己也陷於不義之中,因為聖經教導我「生氣卻不要犯罪」(弗四6)。而且最終的審判者不是我,我不應逾越這權柄,自以為審判官。因此在那一剎那間,我選擇了沉默,對他一笑置之。

主的榜樣讓我知道,沉默並不是軟弱。雖然有好些事情令我們心感不平,有理說不清,甚至反被誣陷。但神的話教導我說『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19-21)我信人人都要面對最終的審判,所以我不可以用自己的手段去爭取公義或甚至復仇,因為復仇和審判不公義是神的權力,我這個人不能篡奪神的權力。因此,我願意在那一刻選擇以沉默來面對這件不平的事,既不致於對對方失去愛心,也可以令自己站在一旁,讓神來判斷。雖然惡人受制裁是必須的,但我也要以愛來待惡人,因主也這樣愛我這個罪人。

因此,這次必要的沉默,使我勝過了因怒氣而犯罪的挑戰。求主憐憫我仍然在品格上有弱點,幫助我學習忍耐,加添我愛人的心,保守我的心不自以為義,要更敬畏在末日要審判人的主;謹慎自己的言行,將來能完完全全的站在主面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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