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 Eva 為我找回這篇的文章!
刊於《腓青報-聖腓力堂青年團契團創刊號:八六年十一月份》

皇家香港警察隊徽章

皇家香港警察隊徽章

我曾作過這樣的宣言-「本人麥國前於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宣誓就職,以警務人員身份,願依法竭誠效忠英女皇陛下伊利沙伯二世,英皇儲及繼任人,並願遵守香港法律,維護法綱,執行法紀,勵行職守,秉公行事,不枉不徇,並絕對服從上級一切合法命令。」

在這宣言之後,我便成為皇家香港警察隊的成員之一,並要接受為期二十二個星期之訓練。在訓練的當中除要學習工作上的理論及進行實習外,還須學習步操及接受艱辛的體能訓練。

這二十二個星期的集體生活使我一生難忘,尤是教官與學員、學員與學員之間的相處,與及需要高度紀律和合作性的步操,當然還有一些充滿喜怒哀樂的生活軼事。

以上的一切雖然已成為回憶,但它仍然在我的腦海之中不時復現,教我不禁繼續追憶、追憶。這一切的事,好的是依靠著神的安排和保守,使我能在這漫長人生道路之中,得以清楚看到祂為我而立的標竿,得以穩步向前,雖然暗有試煉,但當然是我所能勝過的。

尚記得那些在等候投考結果的日子,每一天回家,第一件所做的事,便是看看信箱的信件有沒有自己的份兒,有沒有自己所渴望的佳音,但所得到的一直都只是失望、失望;雖然如此,但我仍然不住的禱告、祈求,而神就在我最失望和苦惱的時候,祂就給我莫大的安慰和喜樂,這真教我明白到凡事都不能強求,只得向祂祈求、祈求;不怕慢慢的等、苦苦的等,要知終能得到。但這當然要合乎神的心意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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