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送了太太出門仍可以賴床的早上,腦袋裡想著關於“快樂”的一些是與不是,生怕睡醒了會忘掉,便趕緊以身旁的智能電話記錄下來,然後回頭再睡。
我快樂並不是我沒有煩惱,而是我不讓煩惱剝奪我選擇快樂的自由;
我快樂並不是我沒有憂愁,而是我知道既然有些事我無能為力便要放手;
我快樂並不是我豐衣足食,而是因為我滿足於我所僅有;
我快樂並不是我有所成就,而是因為我有能力幫助別人…
當我睡醒的時候,這個“快樂”的論題仍然讓我思考良久。
每個人都可能有不同的方式去體會或得到快樂,或許有很多人仍然在努力尋找。而我人生至此,對快樂便有著以上的個人體會。其實按此論題,我應該可以繼續寫下去,但怎麼可以找到在我心裡面終究讓我得到快樂的原因呢?
神讓我思考問題,也為我提供答案。在那個早上的靈修裡,我讀到以賽亞書第十章,裡面有論到「彌賽亞國度」的描述:
讓我讀到眼目明亮的是「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賽11:3)。彌賽亞(耶穌基督)會以敬畏耶和華的事為樂,衪不以擁有智慧、聰明、謀略、能力和知識這些人所追求的為樂,而是單以敬畏耶和華為樂,因衪知道這一切都是父神所賜的(賽11:2)。而中文NET聖經譯作「他必以順從耶和華為樂」,可見「敬畏」也是「順從」的意思。在約翰福音裡,主耶穌也親自說明了這一點,「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約8:29)聖子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自限自己的神聖來到世間,他並不是單獨行事,而是父神藉著賜他各樣聖靈的能力與他同在,也喜悅耶穌基督按衪旨意所做的事。
當我們以敬畏和順從神的心來生活,與衪有和好的關係,我們便能蒙神的憐憫和賜福,心裡面便有著平安與喜樂,這是外在世界不可能比擬的。而更積極的是透過參與事奉,我們因倚靠衪便有從衪而來的能力和供應,而事奉更是反映我們對神的敬畏和順從的表現。再者,事奉神是衪的子民和兒女必然的工作和使命,神也藉此與我們同在。主耶穌就對我們有這個吩咐和應許,特別在宣教和培育門徒的事工上(太28:18-20)。有甚麼好得過有神的同在的生命呢?沒有!因此,我的快樂是從敬畏神和事奉神而來的。
我快樂並不是我所賺取的,而是神的憐憫與賜福;
我快樂並不是外面風光美麗,而是因神與我同在;
我快樂並不是我優勝過人,而是因我敬畏和事奉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