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聖經總數有二十七卷書,其中首四卷是福音書,分別是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不過,雖然這四卷福音書都被安排在新約的最前面,但它們卻不是最早寫成的書卷,而是在耶穌基督升天之後約50-90年代分別撰寫而成的,並且先後次序也不是順序排列;更特別的是,這四卷福音書中,有三卷的內容是大同小異的。既然福音書對基督教信仰這麼重要,為何這麼晚才撰寫呢?為何不順撰寫次序排列呢?看其內容有所重疊,卻時序有異,究竟福音書之間有甚蹊蹺關係呢?
首先,「福音書」是耶穌基督生平的言行記錄(路1:3-4;約20:30-31)1。對當時的信徒來說,耶穌基督的言行仍爍爍在目,亦可能由於他們相信主很快便會回來,所以並沒有立即寫下來的迫切性,他們只會以「口傳」方式記錄。但一年復一年,為著教會的發展需要,有完備記錄的需要便越來越明顯,因此「福音書」便陸續誕生了。
根據次序,最早寫成的應該是馬可福音(50年代),其次是路加福音和馬太福音(60年代),最晚寫成的是約翰福音(80/90年代)。而現今福音書的次序安排,主要是按其連貫性,因為馬太福音的寫作對像是猶太人,所以接在舊約之後作為第一卷書,便能起承上接下的作用;而另外,因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的內容相似,故被安排放在一起,方便將它們一起觀察。排在福音書最末的,亦是最晚寫成的約翰福音。
在了解福音書之間的蹊蹺關係之先,我們先來理解既然福音只有一個——就是耶穌基督(可1:1)2,為何要以四卷書來記述?因為福音書並不是官方的文件,而是作者們在聖靈引導下的個人作品,是按他們的對像或教會群體的需要而寫,有著不同的風格、主題和目的,但都是作者們對耶穌基督生平認知的個人見證集。正因如此,四福音書的內容有互相影響,以至於內容有相似或重疊也不足為奇。
據學者分析,四卷福音書之中,除了約翰福音的內容資料是完全獨家之外,其餘三卷福音書的內容都有相互的關係,因此被稱為「對觀福音」或「符類福音」。由於馬可福音是最早寫成,所以馬可福音的內容資料(MK)有被馬太和路加參考和採用,另外馬太和路家也有些共通的資料(Q),再加上馬太自己獨家的資料(M)及路加自己獨家的資料(L),最後各自以個別的寫作風格和時序鋪排成書。
以此看來,這三卷福音書雖然內容成份有類同,但亦有獨特之處。所以,若我們不以福音書為準確歷史文獻來讀,並了解它們的相互關係、獨特寫作背景和對象,並按其寫作目的去閱讀,定能消除很多以上看似蹺蹊的疑惑。